【老街腾龙公司】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强拖欠工资管理保障劳动权益”举行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王振奇在回答封面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一站式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平台1500多个,有效解决了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维权难、多向奔走”的问题。
王振奇介绍,近年来,调解、仲裁已成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主要渠道。充分发挥协商调解的前端和基础作用以及仲裁“前端、三方、高效”的体系优势,以调解方式结案一大批纠纷案件。在仲裁阶段,有效发挥了“挡水坝”的作用。
他表示,多维度处理纠纷的合力不断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出台加强协商调解的意见,建立党领导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委员会负责、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导、相关部门参与、司法保障、科技支持。
协商调解作用日益凸显。一方面,建立“多渠道、社会化”调解组织网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专项行动,引导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行业商会(协会)、工业园区等积极推动调解组织。建设,提高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另一方面,完善“对接”工作机制,组织1.7万家调解组织、2.6万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人民法院建立纠纷联合调解机制。来源、调解和仲裁以及诉讼支持。共同治理和纠纷解决的新模式。
仲裁案件质量和效率逐步提高。修改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强化仲裁委员会办案主体作用,指导各地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重点领域纠纷案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加强与劳动保障监管联动,共同履行职能。积极推广网上庭审等“非面对面”维权方式,为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
王振奇还指出,要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明年上半年,两部门将联合发布第四批社会保险和竞业限制典型案例。共同研究解决规范仲裁与审判程序衔接和法律适用问题,为制定仲裁与审判衔接意见(二)奠定基础。
“聚焦重点纠纷解决,进一步加强拖欠工资案件处理。参与冬季处理拖欠工资专项行动,有效发挥农民工工资快速解决机制作用,提高拖欠工资案件处理完成率。”调解和仲裁案件。”王振奇说道。
此外,还将完善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仲裁与裁判衔接效率。共同加大对各级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的指导力度,确保仲裁与审判联动工作机制落实,有效发挥纠纷解决合力。